对扬尘违法行为“零容忍” 来源:温州日报瓯网 日前,市住建委组织开展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整治专项行动,并制定相应工作方案。今年我市将提高扬尘整治标准,对扬尘违法行为“零容忍”,并明确城市建成区建筑面积达5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地,在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运用降尘喷雾系统和雾炮等降尘新设施。 据悉,根据《温州市贯彻落实*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》,我市建筑施工领域存在着“扬尘防治的执法检查力度不够,相应的处罚案件不多”等问题。 对此,市住建委此次明确13条扬尘整治具体标准和要求,包括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四周要设置连续围挡;场内主要道路、加工场地、生活区、工地出入口必须进行砼硬化处理;施工区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及配套的排水沟、沉淀池;施工现场应设置良好的排水网络系统;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;房屋建筑工程外脚手架外侧应当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,防止和减少灰尘外溢等。 市住建委表示,扬尘控制必须依照标准严格落实,尤其是严格落实具体标准**条,即“城市建成区建筑面积达5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地,在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运用降尘喷雾系统和雾炮等降尘新设施”,对达到配备运用条件但不落实降尘新措施的建筑工地,一经发现,一律予以严肃处理。 山东济南工地污染PM2.5监测系统